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
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,作为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,
我们本着审慎、负责的态度,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,在认真查阅相关人员履
历材料的基础上,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法律法规的规定,提名及表决合法、有效。
第146条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—规范运作》3.2.2以
及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4.3.3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。候选人的任职
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,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。
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,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,符合《公
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周云浩先生、付群先生、赵凌峻先生、刘文鑫先生、李磊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
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;将李红斌先生、李正先生、欧保华女士作为公司第十届
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,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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