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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
“工作很轻松,打打电话就行了”“这份工作很简单,有话术本,轻轻松松挣钱”“不需要学历,低门槛!高收入!”“拉人入群就行了,每拉一个人都可以提成,钱来得快得很!”
这些“令人心动的Offer”是真实的吗?近日,记者从成都双流法院获悉一起电信诈骗案,拨打电话“引流获利”,实际上是电诈犯罪中黑灰产业链的一环。
2022年5月,田某某从其朋友耿某(另案处理)处了解到拨打电话以“引流获利”的信息,便联系了提供被引流人电话号码的上家“阿K”。
从2022年5月至同年6月27日,田某某陆续邀约何某、袁某某、杨某(未成年人,另案处理)等人从事“拨打电话引流”的诈骗活动。
具体方式为:田某某、何某、袁某某、杨某等人通过拨打上家耿某等人提供的电话号码,按照话术本模板,冒充某招聘网站或游戏公司工作人员,以介绍工作或推广游戏为由,诱骗有求职需求的被引流人员进入上游诈骗分子组建的“QQ群”,每成功拉入一人进群便可从耿某处获利18至20元不等的报酬。
经核实,几被告人拨打的诈骗电话达1972人次,并成功将2名被害人拉至诈骗QQ群,致使其被电信网络诈骗50680元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田某某、何某、袁某某伙同杨某等人,明知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,仍按照上家的要求拨打诈骗电话,骗取被害人财物,数额巨大,且拨打的诈骗电话达1972人次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且系共同犯罪,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犯罪性质、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法判决被告人田某某、何某、袁某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至三千元不等。对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处查扣的手机,依法予以没收;对被告人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,继续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法官提醒,生活中,求职人员在接到所谓招聘网站客服的电话时,有些人便会放松警惕,从而被引导进入电诈聊天群,一旦进群,就属于“精准”养“韭菜”,成为电诈团伙案板上的鱼肉。